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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关于2023年12月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作者: 浏览量: 字号:【大】【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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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以及《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苏大研〔2020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12月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请于920日前完成。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

2、预答辩小组秘书填写《研究生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信息表》(附件1),必须于预答辩前一周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xwl_jypxc@163.com (肖老师)。

3、拟毕业博士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填写预答辩结果。

4、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小组秘书将《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完成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专家签字后交至教育培训处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xwl_jypxc@163.com (肖老师)

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1、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申请的资格: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科研成果达标:论文正式发表并符合要求。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附件3),请于928日前科研成果审核表发表文章电子版发给slqyuer@163.com(史老师),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导师签字后,提交至教育培训处。

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应按预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未按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不予受理。

4)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未超过10%(含)的,正常进入盲审环节,否则不予受理。(查重论文处理:在印刷厂排版好的论文基础上进行查重处理:从中文摘要部分开始,去掉参考文献和致谢的具体内容,参考文献和致谢页保留,参考文献和致谢标题保留)。学位论文查重系统为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论文查重率指标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

5)盲审前,应送至少3位(或者5位)同行专家组成的论文审核小组审核,对拟送审学位论文的文本体例、数据图表、引用标注、参考文献、查重结果及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审改情况和评价意见等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提交盲审。

6)拟毕业博士请于925日前提交科研记录本至教育培训处,由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提交盲审。

2、学位论文通过审核的博士学位申请人请于920日左右将学位论文查重版论文发送到邮箱 xwl_jypxc@163.com (肖老师),并提交《学位论文盲审前查重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至教育培训处

3拟毕业博士请于928日前将博士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命名成10285_学号_LW,格式详见附件4)、论文中文摘要(TXT电子版,命名成10285_学号_ZY)、盲审博士自评表(PDF电子版,命名为10285_学号_ZPB)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三、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1、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资格:

1)硕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

2)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未超过10%(含)的,正常进入盲审环节,否则不予受理。(查重论文处理:在印刷厂排版好的论文基础上进行查重处理:从中文摘要部分开始,去掉参考文献和致谢部分的具体内容,参考文献和致谢页保留,参考文献和致谢标题保留)。学位论文查重系统为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论文查重率指标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

3)盲审前,应送不少于3位同行专家组成的论文审核小组审核,对拟送审学位论文的文本体例、数据图表、引用标注、参考文献、查重结果及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审改情况和评价意见等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提交盲审。

4)拟毕业硕士请于925日前提交科研记录本至教育培训处,由本院科研记录自查小组审核,相关审核老师签字留存(答辩申请的时候要上传系统),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提交盲审。

2、学位论文通过审核的博士学位申请人请于920日前将学位论文查重版论文发送到邮箱 xwl_jypxc@163.com (肖老师),并提交《学位论文盲审前查重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至教育培训处

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附件6)纸质版至教育培训处。

3拟毕业硕士请于928日前将硕士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命名成10285_学号_LW,格式详见附件4)、论文中文摘要(TXT电子版,命名成10285_学号_ZY)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四、有关科研记录本的重要提醒

1、科研记录本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

2、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导师应对学生的科研记录本分阶段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并写上审核日期。

3、由学校或学院科研记录自查小组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提交盲审。



附件1:研究生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信息表.xls

附件2: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完成情况表.xls

附件3: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doc

附件4:学位论文提交说明.docx

附件5:学位论文盲审前查重申请表.docx

附件6: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docx

盲审论文封面.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