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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8vnsr威尼斯人(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2-23 作者: 浏览量: 字号:【大】【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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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8vnsr威尼斯人(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8号)、《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大人〔2020〕9号)、《常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常人社发〔2019〕6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博士后管理工作包括999.8vnsr威尼斯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合作导师以及博士后人员的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四条 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分类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明确博士后、合作导师及科研工作站的职责。建立博士后管理制度,旨在吸引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加快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博士后在我院科教研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五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医院管理制度现代化,探索有效的博士后运行机制,加强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其中,持续凝聚发展力量。

第三章 管理方式与机构职责

第六条 由教育培训处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作导师负责博士后人员的在站培养和科研指导。

第四章 博士后合作导师资质

第七条 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人员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指导者,负责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进行指导和监督。

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招收博士后人员:

(一)医院在职人员,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指导博士后工作经验或者已经完整指导过一届博士生毕业。

(二)年龄距医院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少于 3 年(正在承担国家重大或重点课题,或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支持博士后人员开展高水平研究的条件,有主持在研的科研项目且经费足够达到支付博士后人员培养经费要求,当年可支配科研经费大于等于35万元。

(四)出站考核不合格并且按退站处理的博士后,其合作导师两年内不得招收博士后。

(五)博士后工作站设置特殊进站人员(包括在职、超龄及同一级学科人员博士后进站)比例,导师当年必须完成全职博士后招录任务,之后可在比例限制内招录特殊进站博士后。

第五章 博士后人员招收

第八条 博士后人员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进站条件,在国(境)内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3或申请当年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及写作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同时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九条 博士后人员申请进站的学术条件(以下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一)科研成果:近三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二)科技论文:近三年内在SCI/SCIE收录的II区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著,或者至少发表过1篇影响因子≥5分的论著,或者近三年发表SCI/SCIE收录的论文累计2篇及以上。

(三)博士后申请者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结题或在研的项目)

第六章 博士后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第十条 统招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为三年、在职博士后人员(企业联合培养)在站时间为二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出站。博士后人员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可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适当延长在站时间。

第十一条 博士后人员进站后须与医院签订协议,明确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和培养环节,博士后人员完成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出站。

第十二条 统招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根据国家、省、市和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第十三条 统招博士后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纳入我院科研工作站日常管理,在站工作期间本人可落常住户口。

第十四条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站处理:

(一)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同时按照《999.8vnsr威尼斯人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二)年度考核或出站考核不合格。

(三)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党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

(四)连续旷工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

(五)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

(六)协议期满,未按时办理出站手续。

(七) 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应退站的情况。

第七章 博士后人员的薪酬及政策待遇

第十五条 统招博士后人员聘期内的总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奖补金两部分,税前基本年薪20万元人民币(其中合作导师每年承担不低于 5 万元人民币),在站期间按月发放,进站后按本院同岗位同条件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奖补金根据出站考核结果发放,聘期内考核优秀者奖补金40万元,聘期内考核结果良好者奖补金20万元。

在职博士后聘期内考核优秀者奖补金3万元,聘期内考核良好者奖补金1万元。

第十六条 统招博士后进站后,医院协助办理户口申报及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博士后在站期间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不计入总薪酬),补贴期限不超过实际在岗工作的期限。

第十七条 统招博士后进站后合作导师课题组即享受科研启动基金10万元。

第十八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项目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第十九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科研成果奖励。

第二十条 统招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者,即可申请留院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22日起实施,由教育培训处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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