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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发布时间:2023-07-01 来源: 浏览量: 字号:【大】【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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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是在医院领导下,为医院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研机构建设、科研成果及转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是全院科研人员的工作助手和外联桥梁。科技处下设项目与人才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伦理办公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项目与人才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做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2.       负责医院各类科技合同的管理工作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工作。

3.       负责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立项及相关管理工作。

4.       协助财务处做好全院科研项目经费的建卡、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科研信息平台及采购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

5.       做好医学会等有关学会委员换届推荐等工作。

6.       负责医院各级各类人才的培育、申报、考核等管理工作。

7.       定期组织科研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8.       协助医院学术委员会做好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行为规范等方面工作。

9.       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各类科研项目的伦理申报、审查、跟踪审查等工作。

10.     完成医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1.       建立健全医院科技成果转化规章制度(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技术保密制度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等)。

2.       负责医院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等工作。

3.       负责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工作。

4.       筛选、评估科技成果,对成果进行技术分析、商业化分析、风险评估等,确定科技成果的转化方案。

5.       协调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推动项目合作、谈判合同、实施跟踪,促进医院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工作。

6.       奖励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对转化项目进行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

7.       完成医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伦理办公室:

1.       负责医院伦理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建立医院伦理审查统一标准,推动医院伦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       受理并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人体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医疗新技术、器官移植等临床研究项目,是否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具备科学性。

3.       受理并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等,旨在保护受试者的尊严、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研究规范开展。

4.       做好伦理委员会委员的个人档案管理,定期组织委员参加有关医学伦理学及科研伦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考核委员的继续教育学分获得情况,不断提升委员的素质和能力。

5.       组织接受上级部门或第三方对伦理委员会的质量认证/质量检查。

6.       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各类伦理审查项目资料归档、会议记录等文档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伦理委员会制度与操作规程(SOP)。

7.       通过医院官网公开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程序,批准研究的标准等,协调医院各个部门处理受试者抱怨、决定受试者抱怨的处理意见与方式。

8.       完成院伦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1.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在机构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药物、器械及体外试剂的临床试验管理。

2.       负责机构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协调全院有关专业组药物、器械及体外试剂的临床试验工作,落实机构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3.       负责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准备、合同签订、项目启动、项目实施、质量管理、试验药物管理、试验样品回收与资料归档、总结报告审核等工作。

4.       制定并审核机构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及应急预案。批准各专业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及应急预案。

5.       对临床试验的实施过程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管理。

6.       监督受试者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及时处理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及相关纠纷。

7.       负责全院临床试验技术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相关知识培训。

8.       负责机构专用账户中有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临床试验任务的顺利进行和研究经费的合理使用。

9.       完成机构主任及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